韩寒“机场携枪闯关”案和解告终
时间:02-02
核心提示:备受社会关注的韩寒诉某报社名誉权纠纷案,在上海徐汇区法院的主持下,双方当事人达成案外和解,原告韩寒撤诉。
2007年11月26日,韩寒来到徐汇区法院,状告上海某报社。韩寒诉称,同年8月他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登机,随身携带由他人临时赠送的未拆封礼物一份。 8月21日,上海某报社就在其报纸上刊登了题为《韩寒平生第一次录口供昨携带仿真枪在机场被截》,该报随后还发表配图文章——《“我是韩寒”透出名人优越感》,继续严重歪曲事实,并对其进行了侮辱和诽谤。原告认为,该报社的行为给原告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,应承担侵权责任。近日,韩寒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。据此,法院依法做出裁定,准许韩寒撤回起诉。 |
相关连接:韩寒携枪闯白云机场 遭警方扣留两小时
由于携带仿真手枪登机,著名80后作家韩寒在广州白云机场被机场警方人员短暂扣留。记者获悉,韩寒此次是从珠海取道广州飞赴上海。登机前,机场安检人员发现他随身背包竟然存有一把疑似手枪!之后其迅速被警方扣留,并接受调查,韩寒携带的仿真枪支也被依法没收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